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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险种“大”作为湖北医保八项举措助力积极生育

“二胎比一胎医疗费用更少,医保报销更多了。”近日,38岁的二胎产妇鲍女士在湖北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拿到收费单据时惊喜不已。

6年前鲍女士初次怀孕时,在宜昌市第一医院住院分娩,发生医疗费用10075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948元,医保基金报销4000元。今年她怀上二胎后,鲍女士再次来到同一家医院分娩,但情况却大有不同,发生医疗费用8091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5828元,医保基金报销却达5129元。鲍女士感叹:“比第一次生孩子时多报了1800多块钱,政策变化真是把实事做到了我们心坎上。”

这一变化得益于湖北省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降低生育成本”举措落地见效。医保部门将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由以往的定额保障,调整为按比例报销,并执行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住院分娩最高报销限额,居民医保由调整前人均定额报销约800元,提高到调整后医保可报销约12万元;职工医保由调整前人均定额报销约3000元,提高到调整后医保可报销约19万元。

产前生育门诊检查也是每位准妈妈十分关心的问题,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正是湖北省政府2024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湖北省医保局出台积极生育医保支持八项举措,新增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在原有保障基础上为准妈妈们再添一道坚实后盾。

“产前检查也能报销这么多?省心省钱。”今年5月,35岁准妈妈刘女士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产科门诊检查发生医疗费用471元,政策范围内费用464元,医保基金报销255元。

不仅如此,八项举措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拓展到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现在只要是基本医保参保群众均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将先兆流产、保胎等门诊或住院费用也纳入医保报销,提高住院分娩保障水平的同时,还推动住院分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此外,举措还优化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做好生育全程服务以及取消生育待遇享受前置条件等,全面补齐生育政策短板。

2023年,湖北省生育医疗费待遇支出5.94亿元,群众享受生育津贴23.32亿元。一串串数字背后,是从一个个家庭肩上卸下的生育负担。

湖北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虽不足总参保人数七分之一,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却覆盖了全省所有参保群众,这个“小险种”正努力发挥“大作为”,奋力托起每一名准妈妈、每一个家庭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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