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森控股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3日(于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公司(作为发行人)与SRA(作为认购人)订立第二份购股权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按名义代价1.00港元向SRA授出购股权,可于购股权期限内行使,而SRA有权根据第二份购股权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行使购股权时要求公司按购股权价格每股购股权股份1.03港元配发及发行最多8592.23万股购股权股份。
于SRA行使购股权后,相关购股权股份的总购股权价格将由SRA以现金或按等额基准抵销同等金额的贷款本金额的方式支付。
麦迪森控股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3日(于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公司(作为发行人)与SRA(作为认购人)订立第二份购股权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按名义代价1.00港元向SRA授出购股权,可于购股权期限内行使,而SRA有权根据第二份购股权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于行使购股权时要求公司按购股权价格每股购股权股份1.03港元配发及发行最多8592.23万股购股权股份。
于SRA行使购股权后,相关购股权股份的总购股权价格将由SRA以现金或按等额基准抵销同等金额的贷款本金额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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